Blog 210: 英國十年永居 最新法例解讀 (2024年7月最新修訂)

Blog 210: 英國十年永居 最新法例解讀 (2024年7月最新修訂)

英國移民局於今年四月公佈了十年永居的最新法例,當中有關居留日數方面,根據早前的Policy Guidance 指出,如果申請人的十年年期是在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後完成的,申請人便無須證明十年期間,累計不離開英國多於 548 天。 

當時移民局的Long Residence Guidance (Version 20.0, published on 11/4/2024) 是這樣寫的: For 10-year periods which extend beyond 11 April 2024, there is no 548-day limit. 

另外,移民局的Continuous Residence Guidance (Version 4.0, published on 11/4/2024) 同樣提及到: Not more than 548 days in total if the qualifying period completed before 11 April 2024. 

當時政策推出後,對於不少留學生來說都是好消息,不少過往因為離境日數太多,而無法達到申請資格的留學生,都計劃在未來一段日子作出申請。

然而,實際操作上,以我們所見,有些相關的個案,即使在提交申請後,移民局仍遲遲未有作出審批的結果。根據我們和移民局的電郵溝通,移民局告之,因為政策上有些細節仍然需要調整,內部有些細節未能確定,因此暫時未能為相關的個案作出結論。 

如是者,我們一直等待更新,直到這個星期,英國移民局再次修訂了有關十年永居的Policy Guidance,根據最新發佈的指引,如果申請人的十年年期在部份的日子是在2024 年 4 月 11 日之前,這些日子的總離境日數不得超過 548 天。

移民局的最新發佈的Continuous Residence Guidance (Version 5.0, published on 8/7/2024) 是這樣寫的: Not more than 548 days in total *for any part* of the qualifying period completed before 11 April 2024. 

總結而言,十年永居的最新要求如下:

– 在2024年4月11日之前,單次離開英國的時間必須少於184天。

– 在2024 年 4月11 日之前的相關年期,總離境日數不得超過 548 天。

– 在2024年4月11日之後,任何12個月內離開英國的時間不能超過180天。 

因此,如果要計算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,我們首先要了解,申請人的十年年期,是哪年哪月哪日開始,直到何時?當中有多少日子,是在2024 年 4月11 日之前,總離境日數又是多少?

如果申請人是因為特殊情況而離開英國,例如COVID/疾病/其他特殊個人情況,這些類型的離境有機會則可獲豁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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