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 Jun Blog 005: 十年苦等就為一個居留權 Posted at 10:36h in Column by igt 0 Comments 0 Likes 摩天輪轉了一圈,想起自己在英國讀書工作和居住了多年,許多人問,你拿到英國永久居留權了嗎?其實,英國有一個十年合法居留以取永居的途徑,是一眾留學生與家長的迷思。十年長期居留以取永居的方式是為長期居留英國的人士而設,申請人必須在英國連續合法居住至少十年,並在十年期間不離開英國多於 540 天。此途徑看似簡單,但要滿足居住要求,還是有一定的難度,此類簽證主要適合自幼在英國居住多年的留學生。居於倫敦時,曾在倫敦芭蕾舞學院進修,當時認識了一位來自加拿大的女生,她早年曾在加拿大芭蕾舞學院學藝,後來以學生簽證到了英國。熱愛英國文化的她,一直希望能在畢業後留在英國,由於當時她持有的是學生簽證,需要在英國連續居住十年後,才可申請永久居留權。後來,她加入了英國皇家芭蕾舞團 ,有幸獲邀到聖彼得堡演出,但由於她早年離開英國的日數已逾 400 天,為了達到永久居留權的居住要求,不得不放棄海外演出的機會。 靠着默默的堅持和忍耐,她終在 20 歲的時候,成功取得永久居留權,一年後,更入籍成為英國公民。如申請人想以十年長期居留以取永居,需要符合兩項基本要求:申請人需要在英國連續合法居住至少十年,期間一直持有有效的簽證。這十年期間的簽證可包括任何合法的簽證,例如,學生簽證、工作假期簽證、工作簽證或其他任何簽證,每次續簽證的期間不能中斷。申請人在十年期間累計總共不能離開英國多於 540 天,單次離開不多於 180 天。當申請人通過這方式獲得英國永久居留權後,最快可在一年後,即第 11 年,申請成為英國公民,申請英國公民前的過去五年間,累計不能離開英國多於 540天,最後一年不能離開英國多於 90 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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