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颱風的日子終於過去,陽光穿越流動的雲彩,草木顏色在變幻,天氣開始轉涼,深秋已經到來,而這個秋天,和我大學畢業的那一個無比相似。離開校園的我來到倫敦,試着開始尋找工作,但過程並沒有想像中容易。雖然倫敦工作機會很多,但競爭也大,要找到合適的工作,甚至只是獲得面試的機會,很視乎申請人有沒有相關的經驗,或者擁有特別的技能,如語言多樣性或是人際網絡等。幸運的是當時我有幸到了幾間不同的律師樓面試,也有獵頭公司看中了我的語言優勢,安排我到銀行面試。最終得到律師樓取錄,而我的第一份工作,就是在南溫布頓上班。記得上班第一天,就同時收到獵頭公司通知,說我之前面試的銀行legal compliance工作決定取錄我。新機會的薪金和各方面條件都比當時的律師樓工作好,還有機會在兩年內升職,要我認真考慮一下。經過仔細的思考後,最終我決定繼續留在律師樓,因為我知道那才是自己真正有興趣和想走的路。我所相信的是,工作不是只為了收入,更重要的,是工作的價值和那是否自己真正想做的事。現在回想起來,如果當時沒有經過那深刻的思考,我大概就不會走到今天了。當時律師樓所提供的服務範圍甚廣,包括有樓宇買賣、商業糾紛、移民簽證等。起初的一段時間,我各項範疇的工作都有參與。後來因為公司在移民簽證的業務越來越繁忙,當時上司就把我安排了專注在移民簽證的工作。記得當時第一單親手處理的個案,是配偶簽證的上訴,先生是英國人,太太是土耳其人,簽證被拒的原因,是移民局說他們沒有達到指定的財政要求。當年的配偶簽證,政策雖然跟現時不一樣,但對於財政要求和其他各項文件的格式和內容,都有着嚴謹的要求。我接手個案後,重整了他們申請時所遞交的文件,雖然他們的財政狀況比較複雜,但所遞交的文件和資料,確實是能滿足當時法例的需要。於是我便重新整理了整份的appeal bundle,對上訴也很有信心。那是我第一次被委派代表客戶出席immigration tribunal的聆訊,心情不免有點緊張。在聆訊的過程中,我跟裁判官解釋有關的個案詳情,以及客戶如何達到移民法的要求,並呈上了我所準備的appeal bundle。最後,聆訊結束,裁判官宣布上訴成功,並跟我說了一句:「你所準備的appeal bundle是我見過最好的。」我心裏不禁笑了起來,那份appeal bundle 之所以這麼特別,是因為我把所有證供和文件,分門別類用不同顏色的標籤分隔起來,這是我以前讀書溫習做筆記的方法,沒想過在裁判法院上,竟然變得與別不同,還獲得裁判官的稱讚。那次的特別的經驗,在我心裏留下了烙印。後來當客戶的太太成功來到英國,他們還向我送上了感謝卡,因為那次的拒簽和上訴,他們整整分隔了一年多。看見他們重聚的喜樂,我心裏也為之感動,亦知道這是我工作的價值,因為我用了自己的知識和技能,真正幫助到有需要的人。正是這份快樂,讓我一直有動力走下去……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