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g 205 : 英國十年永居 最新法例解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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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Log 205 : 英國十年永居 最新法例解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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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開面書,偶爾看到一位很久沒見的朋友分享她的近照,看著那個笑容,回憶彷彿回到我們十多年美好的校園生活。那些年,像我們一樣的留學生,大學畢業後,都想繼續留在英國,會以畢業生簽證和工作簽證等途徑留下來。

同時也有些像這位朋友一樣,自幼就在英國讀書,大學畢業後,連續住滿10年了,就通過10年居留的方式申請永居。從前10年永居的政策因為有着嚴謹的離境限制,10年內累計不能離開英國多於548天,所以實際能夠達到居住要求的人並不多。

直到英國移民局今年四月公佈了十年永居的新法例,全面取消了這個累計的要求,不少過往未能夠達到申請資格的留學生,現在都可以申請了。

在這裡,就讓我跟大家分享一下英國十年永居新政策的一些修訂:

1)十年居留

申請人必須在英國連續合法居留 10 年,期間必須要持有合法的簽證。

這10 年居留的年期,可用不同簽證類別的時間累計,但不能包括旅遊簽證、短期學生簽證(short-term study visa)、季節工作簽證 (seasonal worker visa),逾期逗留,和疫情期間獲得「exceptional assurance」以留在英國的時間。另外,也不能計算在曼島或海峽群島的居留時間。

申請人在申請時,必須持有現有的簽證至少 12 個月,申請當天必須身在英國境內。

2)居留日數

根據最新的政策,今年4月11日後,移民局取消了以住的居住要求,申請人無須再證明十年期間,累計不離開英國多於 548 天,這對於不少留學生來說都是好消息。

在現有的要求下,申請人只需要證明以下:

– 2024年4月11日之前,單次離開英國的時間少於184天;
– 2024年4月11日之後,任何12個月內離開英國的時間不能超過180天。

如申請人因為特殊情況,例如疫情、疾病或其他特殊個人情況,而單次離開英國多於184天,這些離境的日數有機會可獲豁免。

3)申請時間

如申請人達到以上居留要求,並通過Life in the UK test 及英語要求,就可以入紙申請永居。移民局官方的審批時間為六個月,另設有快證super priority服務,最快可以兩個工作天獲批。

值得留意的是,super priority的快證服務是有時限的,以我們最近幫客戶申請十年永居的經驗,快證服務只會在英國的凌晨12點或1點放出,需要申請快證的朋友,記得留意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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