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log 221 : BNO Visa 續簽不能犯的錯誤

Blog 221 : BNO Visa 續簽不能犯的錯誤

不知道在辦公室上班的你,有沒有一些特別的小習慣?我自己就喜歡在每天完成工作、下班之前,仔細整理當天的雜物和文件,這個習慣不僅讓我的辦公桌變得整潔,也幫助我在過程中理清思緒,回顧當天的工作,並記住每一件重要的事情。
 
記清楚每個申請個案的細節,是我們團隊非常重視的事情,因為只要在申請過程中出現任何錯誤,都可能帶來嚴重的後果。
 
在協助客戶辦理移民簽證的這些年間,尤其是在BNO Visa推出之後,意想不到的,是經常接到客戶求助,反映他們的簽證已過期,導致移民局拒絕續簽,甚至影響到永居的申請。
 
簽證的居留期限理應是最重要的事項,但實際上,很多人卻不會留意自己的簽證何時到期,或者計算錯誤,甚至誤解相關規定等。
 

|錯誤例子|

 

舉例說,我們曾經遇到過一個求助個案,申請人是一位長者,持BNO護照入境,以為這已經等同於擁有BNO Visa可以長期居住。然而,直到她在一年後想要申請駕駛執照時,才發現自己根本沒有BRP卡,也沒有任何定居資格。
 
另一個較為常見的誤解是,很多人以為BNO Visa的居留年期是從登陸英國當天開始計算,申請人認為只有在到達英國後才開始計算那2.5年或5年。然而,BNO Visa的獲批年期,其實是從獲批當天開始計算的。結果,申請人直到簽證過期時才發現需要申請續期。
 
同樣因為這個原因,即使獲批了5年的BNO簽證,我們也要清楚留意自己的簽證何時到期,並在到期前申請永居。如果居住日數未能達到永居的要求,便要及時申請續簽。
 
別以為續簽看似簡單就不會犯錯,我們也遇過一些客戶,因為誤解了申請流程而導致申請被拒絕,結果在拒簽後才發現自己的簽證已經逾期。其中一個例子是,申請人沒有申請續簽,而只是申請了BRP card replacement,後者的作用其實只是用於補領遺失的BRP卡,而並不能更新簽證的有效期。
 
值得注意的是,移民局已推出數碼化系統,並計劃在今年年底前將所有持實體 BRP 卡的申請人轉為電子簽證 (eVisa)。然而,電子簽證的作用僅是作為你簽證的在線記錄,並不等同於續簽。因此,即使你已轉為電子簽證,仍需留意自己的簽證到期日。
 
以上的例子旨在提醒各位申請人,如果對於自己的簽證到期日或移民條例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,最好向移民局或相關專業人士進行查詢,而不是單單依賴道聽途說。否則,若跟隨錯誤的訊息而申請,最終導致簽證過期並失效,將可能引發更多問題。
 

|相關法例|

 
根據現時的移民法例,在正常情況下,如果在簽證過期後的14天內申請,只要有合理的理由,移民局一般是有機會接受的。然而,如果超過14天,除非申請人有特殊情況,否則一般情況下會被拒簽。
 
當申請人收到拒簽後,如果沒有其他特殊情況可以重新申請,則必須在拒簽後14天內離開英國。如果申請人已在英國逾期逗留30天或以上,這時候從離開英國當天起計,申請人將會有一年時間被禁止重新申請英國的簽證(one year re-entry ban)。如果申請人希望重新申請簽證,必須等滿一年後才能重新申請。這禁令唯一豁免的情況,是如果申請人的配偶為英籍人士,則可以不用等一年,並以配偶簽證的方式作出申請。
 
在我們處理的個案中,確實有一些朋友因為遲了申請且無法提供合理解釋,最終在無奈的情況下只能離境,並在一年後再作申請。同時,我們也曾處理過一些逾期逗留長達一年多的個案,最終仍然能夠成功續簽,這些案例主要包括老年人、患病者、有英國小孩的家庭,以及因其他原因無法返回香港的申請人。
 
英國是一個非常講究法規的國家,對於移民法的執行也很嚴格。如果申請人僅因自身的錯誤,例如忘記簽證到期日或誤解相關規定,期望移民局在這種情況下能夠酌情處理,其實是相當困難的。
 
目前BNO 簽證自推出以來已經有三年多,許多朋友陸陸都續續開始處理續簽或準備永居的事宜。在此,希望每位朋友都能仔細留意相關細節,穩妥地完成申請,衷心祝願大家一切順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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