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7 十一月 Blog 128 : 放下犯罪過往,新國度展開新生活
英國的天氣漸漸踏入深秋,樹上的葉子逐漸轉為紅色,隨着微風吹過,一片一片灑落在草地上,好不浪漫。看見英國母校小鎮的照片,想起了那段大學時期的回憶。 我在大學的時候,修讀法律,選修刑事訴訟和犯罪證據學,畢業論文寫的是青少年犯罪的研究,和犯罪證據學的論點。當時對刑事法特別有興趣,畢業後,曾經到皇家檢控署Crown Prosecution Service 跟着檢控官實習,又有幸去到倫敦的地區法院Southwark Crown Court 跟着法官一起旁聽聆訊。那段日子非常難忘,每天都有不同的刑事案件研究,從事自己喜歡的工作,從中得到的那份快樂和滿足感是滿滿的。 時光飛逝,過去10年,我從刑事法轉攻到移民法。而世事的奇妙在於,你以為有些事情離開遠了,然而後來卻又總會在某個時刻突然回到身邊。自從BNO簽證計劃推出以來,意想不到的是,我從前的專業又再大派用場。因為在我們處理的個案當中,不少都曾經有刑事紀錄,算了一算,原來不經不覺已經有超過100個涉及刑事紀錄的案件。在這當中,包含了不同的罪行,我把他們歸類為以下幾類: 1)違反交通守則 Careless Driving / Dangerous Driving / Drunk Driving 2)盜竊 Theft / Shoplifting / Burglary / Obtaining property by Deception 3)走私 Smuggling / Export regulated native plants and animals 4)毒品 Possession / Selling / Distributing of unregistered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5)貪污 Agent accepting an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