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NO簽證

BNO簽證

申請條件

  • 主申請人需要持有 BNO 身份 (可以是有效或過期的 BNO 護照)
  • 良好的品格 (如申請人曾有 任何犯罪記錄, 、破產記錄、簽證拒絕記錄,需要進一步申報及解釋,移民局也有機會要求額外補交文件)
  • 常居於香港 (如申請人現居於海外,或持有其他國家的簽證或國藉,需要進一步申報移居海外的紀錄及證明與香港的聯繫)
  • 有足夠的資金在英國生活6個月
  • 通過肺結核測試

家屬申請

BN(O) 家屬

BNO 主申請人可以攜同以下家屬一起申請:

  • 配偶,包括已婚配偶,同性伴侶,同居未婚伴侶 
  • 18 歲以下的子女或孫子女

 

成年受養人 

  • 對於沒有 BN(O) 護照的父母或其他成年家屬,如果能夠表現出高度的依賴性,可以申請與主申請人一起在英國團聚: 

    (a) 成年受養人需要證明因為年齡、疾病或殘疾,需要長期依賴主申請人作日常起居生活

    (b) 即使在主申請人的實際和財務支持下,成年受養人也無法在香港獲得照護。 

 

BN (O) 成年子女

  • 1997 年 7 月 1 日或之後出生的成年子女,其父母之一擁有BN(O)護照身分。 
  • 合資格的申請人可以連同其配偶 (包括已婚配偶,同性配偶或已同居兩年的配偶)、其子女及成年受養人一起申請。

獲批年期

  • 可以選擇獲批 5 年的簽證,或先申請 2 年半再續簽 2 年半。
  • 如果你在簽證獲批後180天內沒有登陸英國,或沒有在英國連續居住滿5年,你可以在第5年簽證到期前,在英國申請續簽,直到滿足永居的居住要求為止。 

永居和英籍申請

永居申請 

  • 申請人必須在英國連續居住 5 年,5 年期間任何連續的 12 個月內,不能離開英國多於 180 天
  • 配偶和年滿 18 歲的子女(以申請永居日期計) 可以自行申請永居。
  • 18 歲以下的子女必須與父母雙方一起申請永居,除非其中一位父母有子女的單獨撫養權,或有其他特殊情況而致可豁免。 
  • 所有 18-64 歲人士需要通過 Life in the UK 考試,及有關的英語要求或以英語授課的大學學歷證明 
  • 目前永居申請的處理時間為6個月(正常服務)及5個工作天(快證服務)。 

英籍申請 

  • 申請人取得永久居留權後需要住多 1 年,即第 6 年可申請入籍 
  • 申請人在入籍前 5 年內,不能離開英國多於 450 天,申請前 12 個月內不能離開英國多於 90 天
  • BNO 護照將以Registration申請入籍,香港特別行政區或其他護照持有人將以Naturalisation申請入籍。 
  • 目前英籍申請的處理時間為6個月。 

簽證在英待遇

  • 申請人獲批簽證後可以工作,受薪或自僱也可以 
  • 子女可享有中小學免費教育 
  • 5 年期間不可領取社會福利 

常見問題

最近以不同途徑向我查詢各種資料的朋友非常多,我歸納了他們最主要也最核心的問題,並以專業的法律角度作出簡單而清晰的答案。以此為標準,如果你有更深入的問題,建議你找一位專業的顧問為你解答,以免有了誤解令計劃出差錯。 

  • 整個申請過程中的全面指導和支持
  • 為您提供申請所需的文件清單
  • 草擬個人聲明以以解釋您的背景和情況
  • 檢查所有證明文件以確保合乎需求
  • 填寫申請表並上傳文件
  • 代表您與英國簽證和移民局聯絡
  • 介紹房產公司以提供租賃和置業服務、私立學校的教育諮詢、英國稅務和會計諮詢、運輸和搬遷、寵物移民服務

如果您通過簽證中心申請,您需要在 90 天內抵達英國

如果您通過「UK Immigration: ID check」應用程序申請,您需要在180天內登陸英國才能滿足 PR申請的居住要求 

您需要的資金取決於有多少家庭成員與您一起申請。例如:

  • 單人 £2,000
  • 三人家庭為 £3,100
  • 五人家庭為 £4,600
  • 六人家庭 £9,200 (*包括2名年長父母及2名成年子女)

申請人須提供香港認可診所之一的有效結核病證明。 該證書有效期為六個月,必須在簽證申請之日(而不是在英國登陸之日)有效。 

官方處理時間為12週,即3個月左右。 

最新消息:

英國移民局宣布從8月14日起,會推出BNO簽證快證服務,讓急需起行的申請人,可以在5個工作天內獲得申請結果。

英國內政部稱,有關政策是延續了英國對香港市民堅定不移的承諾:”It continues the UK’s unwavering commitment to the people of Hong Kong”.

根據現行的移民法,如果您的孩子未滿 18 歲,您必須以家庭為單位申請,除非您擁有孩子的唯一管養權。 

如果您的孩子已經年滿 18 歲,您可以和孩子一起申請,不需要在申請中包括您的配偶。 

五年後,如果您的孩子未滿 18 歲,父母雙方都需要滿足居住要求(在任何 12 個月內離境不超過 180 天)才能申請 PR。 

申請人需要持有小孩的獨有管養權 (Sole Custody),並在申請簽證時提供有關的法律文件,包括由法庭發出的獨有管養權令和可帶同子女離港的許可令。
可以申請 18 歲以上的子女及父母 (adult dependent),但需要個別評估申請人是否符合有關的條件。

英國移民局會考慮申請人過往的刑事紀錄詳情而作出判斷,包括有關案件的類別、犯罪日期、判處刑期、是否曾被判處監禁超過 12 個月等。

如果您之前已宣布破產,您將需要確認破產令是否已被解除,並在申請表上進行聲明。 

請聯繫我們以獲取有關您個案的更多信息,以便我們提供進一步的建議。 

您需要提供至少三項地址證明(例如水電費、銀行月結單或任何正式信函)以確認您在香港的永久地址。 

如果您因讀書、工作或家庭原因一直居住在其他國家,我們將需要評估您的移民歷史和您在當前國家的簽證狀態,以評估您的資格(例如您是否已經在該國家獲得了永久居民或公民身份,這會是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)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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